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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芮颱風土石流緊急應變小組開設中 第8報 發佈時間:2024/10/31 15:30
紅色警戒 7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座落於 4縣(市)、 11鄉(鎮市區)、 29村(里) 紅色警戒 3 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座落於 3縣(市)、 3 鄉(鎮市區)、 3 村(里)
黃色警戒 55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座落於 11縣(市)、 44鄉(鎮市區)、 208村(里) 黃色警戒 16 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座落於 7縣(市)、 11 鄉(鎮市區)、 12 村(里)
康芮颱風 土石流警戒預報單下載 康芮颱風 新聞稿下載 前往歷年土石流警戒預報單
因應0403花蓮地震影響 ,農業部調降5鄉鎮土石流警戒值。

防救災體系

美國、日本、我國防救災體系之比較列表
國別 美國 日本 我國
層級 三級制 三級制 三級制
組織單位 聯邦—州—地方 中央—都道府縣—市町村 中央—縣市—鄉鎮市區
中央層級 中央有 FEMA 直屬總統,擁有龐大人力與經費,提供州與地方必要時的支援。 由內閣府政策統括官(防災擔當)負責擬定、策劃與推動各項防災業務。 行政院設置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推動重大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並設專家諮詢委員會提供災害防救相關諮詢。
處理階段 減災-整備—應變—復原 預防—緊急應變—復舊 預防—應變—復原重建
計畫形式 功能性導則為主 實際操作性規定為主 權責與單位劃分導向

日本與台灣災害防救基本法比較列表
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 (1961)
行政層級 防災主體 防災計畫 救災指揮中心 相關業務單位
國 ( 中央 ) 中央防災會議 防災基本計畫 災害對策本部 指定行政機關指定公共機關防災業務計畫
縣 ( 都道府 ) 都道府縣防災會議 地域防災計畫 都道府縣災害對策本部 指定地域 都道府縣防災計畫
市町村 市町村防災會議 地域防災計畫 市町村災害對策本部 指定地域 市町村防災計畫

台灣災害防救法 (2000)
行政層級 防災主體 防災計畫 救災指揮中心 相關業務單位
中央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部會及指定行政機關、公共事業

1.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2. 緊急應變小組

縣 ( 市 ) 縣市災害防救會報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

1.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2. 業務單位緊急應變小組

鄉 ( 鎮市區 ) 鄉鎮災害防救會報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鄉鎮災害應變中心

1. 防災業務計畫

2. 業務單位緊急應變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