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土砂災害管理策略

疏散避難規劃的作業流程圖

台灣的土砂災害管理策略大致可分為三大主軸:

  • 軟體避災:透過建立警戒避難機制,在災害來臨前適時疏散民眾,降低人命傷亡。
  • 硬體減災:藉由工程方式,在兼顧安全與生態的前提下,減緩災害對環境的衝擊。
  • 管理離災:依據國土規劃的架構,強化國土保育工作,以確保土地的永續利用。

管理方式
  • 避災: 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
  • 減災: 特定水土保持區
  • 離災: 地質敏感區

以治理土石流為主的工程處理單元,包括坡面水土保持措施及溪流治理措施兩大單元,前者係以坡面保土蓄水為主,包含坡地各種保育措施及植生工程;後者則以控制引導溪流土砂運移為主,包含攔阻、導流及淤積等工法,同時配合野溪治理措施,如防砂、固床、整流等措施,以收土石流治理之宏效。

土石流區域定義
類別 主要定義 評估因子 範圍劃設 配合措施
土石流地質敏感區(地質法)
具有土石流發生之地文、水文條件
發生潛勢 指定位置及範圍
  • 全域性普查
  • 指定與資訊公佈
  • 各機關業務參酌
土石流潛勢溪流(災害防救法)
土石流災害發生的可能地區(具有保全住戶)
保全危害度 指定溪流及影響範圍
  • 土石流潛勢公開
  • 訂定土石流警戒基準值
  • 警戒避難體制整備強化
  • 疏散避難圖製作
  • 資訊系統建置等
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水土保持法)
重大危險之虞,需立即投入工程治理與土地管制地區。
治理優先順序 指定計畫範圍(災害潛勢地區)
  • 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 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成效評估
  • 特定區劃定通盤檢討
  • 限制新開發行為
  • 公共建設計畫特別審議
大規模崩塌區域定義
類別 主要定義 評估因子 範圍劃設 配合措施
山崩及地滑地質敏感區(地質法)
具有大規模崩塌發生之地形、地質條件
發生潛勢 指定位置及範圍
  • 全域性普查
  • 指定與資訊公佈
  • 各機關業務參酌
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災害防救法)
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的可能地區(具有保全住戶)
保全危害度 指定潛勢區及影響範圍
  • 大規模崩塌潛勢公開
  • 訂定大規模崩塌警戒基準值
  • 警戒避難體制整備強化
  • 疏散避難圖製作
  • 資訊系統建置等
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水土保持法)
重大危險之虞,需立即投入工程治理與土地管制地區。
治理優先順序 指定計畫範圍(災害潛勢地區)
  • 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 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成效評估
  • 特定區劃定通盤檢討
  • 限制新開發行為
  • 公共建設計畫特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