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砂防災策略演進
因應複合型災害,持續建構更具韌性的坡地防災體系
臺灣位於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約70%土地屬山坡地,長期受颱風、豪雨及地震等天然條件影響,土砂災害發生頻繁。近年氣候變遷加劇極端降雨,加上強震造成大量坡地擾動,使土石流、大規模崩塌及災後不安定土砂等不同型態及複合型災害交互發生,對坡地聚落及公共設施帶來極大的風險。
為因應不同災害之致災機制與風險特性,臺灣已建立整合工程措施(Structural Measures)與非工程措施(Non-Structural Measures)之防減災架構,並針對不同土砂災害發展相應管理策略,逐步建構完整之坡地土砂災害風險治理體系。
臺灣土砂災害防減災架構
臺灣以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為核心,透過風險鑑別、風險估計、風險評估及風險處理等程序,整合工程治理與非工程防災措施。
工程措施提供環境基礎防護能力,包括野溪治理、防砂設施及邊坡穩定工程,近年並導入「基於自然解決方案(NbS)」措施;非工程措施則結合災害潛勢調查、監測預警、疏散避難、土地管理及社區自主防災等工作,提升防災應變與調適能力。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提升坡地環境與聚落韌性。
- 風險鑑別災害調查與潛勢判釋
- 風險估計確認保全對象與影響範圍
- 風險評估評估可能性及影響程度
- 風險處理整合工程及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 Non-Structural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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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圖1內容說明
圖1說明臺灣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土砂災害防減災架構。風險管理依序包含四個階段:
- 風險鑑別:進行災害調查與潛勢判釋,辨識致災因子。
- 風險估計:確認保全對象、劃設影響範圍並判定風險等級。
- 風險評估:評估災害發生可能性與影響程度,決定優先處理對象及方案。
- 風險處理:整合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降低災害風險。
工程措施包含野溪治理工程、邊坡穩定工程、防砂壩設施,以及基於自然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的綠色工法。工程措施如同水杯,提供一定的基礎防護能力,但有承受上限;當災害規模超過工程設施上限時,風險仍可能溢出並造成損害。
非工程措施包含智慧化監測與預警、疏散避難機制、自主防災社區,以及土地管理與防災教育。非工程措施如同接水盤,提供緩衝與應變能力,減少災害影響與損失。
工程措施提供基礎防護,非工程措施提供緩衝與應變;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提升整體防災韌性與減災成效。
歷年重大災害推動防減災策略演進
臺灣土砂防災管理尺度,隨重大災害經驗由溪流擴展至坡地,再進一步走向集水區動態治理。
土石流
- 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
- 發展雨量警戒發布機制
- 建立保全住戶清冊與自主防災社區
- 結合防砂設施與土石流防災專員制度
大規模崩塌
- 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調查
- 導入廣域、地表及細部多元監測
- 劃設影響範圍並建立警戒疏散制度
- 2022年正式納入《災害防救法》
不安定土砂
- 推動不安定土砂調查及動態分析
- 建立震後新生崩塌快速判釋
- 評估二次災害高風險區
- 提供先期告警與預防性疏散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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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圖2內容說明
圖2呈現臺灣土砂災害防減災策略由溪流尺度、坡地尺度,持續邁向集水區動態管理的三階段演進歷程。
- 土石流,溪流尺度(1996年起):1996年賀伯颱風重創中橫,土石流災害廣為人知,並於2000年納入《災害防救法》。土石流是飽含泥、砂、礫及巨石等物質與水的混合物,以重力作用為主,呈現直行性強的高濃度流體。推動成果包括1,753條土石流潛勢溪流(2026年)、建立警戒預警機制,以及自主防災社區與3,819位土石流防災專員。
- 大規模崩塌,坡地尺度(2009年起):2009年莫拉克颱風小林村災害後,大規模崩塌成為坡地聚落安全的重要議題,並於2022年納入《災害防救法》。大規模崩塌指崩塌面積逾10公頃、土方量達10萬立方公尺,或深度超過10公尺的深層崩塌。推動成果包括94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2026年),以及廣域監測、地表監測與細部監測等多元尺度監測。
- 不安定土砂,集水區尺度(2021年起):2021年盧碧颱風造成明霸克露橋致災,近年並因強震擾動誘發大量新生崩塌,使震後二次災害風險增加。不安定土砂指坡面上面積逾2公頃的不穩定堆積土砂,在降雨或地震等誘發下可能造成下游土砂災害。推動成果包括建立災害事件後的新生崩塌判釋機制、42處二次災害高風險區先期預警機制,以及公開不安定土砂調查成果:962處殘坡與323處出流潛勢地點。
整體策略持續朝向韌性臺灣發展,並積極輸出「臺灣經驗(Taiwan Experience)」,貢獻全球減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