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收容
災民避難收容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地方政府應以人命安全為優先考量,依據事前擬訂之「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計畫」實施當地居民之避難勸告或指示撤離,並提供避難處所、疏散路線、危險區域、災害概況及其它有利避難之資訊。
疏散路線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針對各處土石流潛勢溪流地區,協助地方政府製作疏散避難圖,並彙整於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首頁,便於民眾查詢。而疏散路線規劃應注意是否安全,包括颱風豪雨期間,避免穿越土石流潛勢溪流等危險地點;盡量利用現有道路;不經過危險路段、陡坡區;及不沿著溪床或溪谷方向疏散。除了標明避難方向及避難處所外,亦將以下所列之相關資訊整理於圖上。
- 災害通報單位聯絡表
- 警消醫療單位聯絡表
- 村(里)長村(里)幹事聯絡表
- 避難處所資料表
- 防災用品
- 土石流小常識
- 疏散避難路線圖
- 行政區位圖
- 重要地標照片
- 圖例與指北針
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圖
避難處所
注意避難處所是否適宜,應注意下列事項:
- 土石流潛勢溪流區與避難處所距離不可過長,步行以不超過30分鐘 內為宜
- 避難處所之空間需能維持潛勢地區居民日常生活作息
- 不能位於可能崩塌之潛在危險地區
- 不能位於危險孤立的腹地(易淹水及不易與外界聯絡之區域)
- 與外界需有安全的通路
- 具有防災生活物資及糧食、民生用品等基本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