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流潛勢溪流歷年調查沿革

  • 81 - 85 年調查 農委會委託成功大學完成第一次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全台共計 485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其劃定方式主要參考高橋保(1991)之評分方式加以修改,主要依據溪谷坡度、溪床坡度及有效集水區面積三項指標,劃定條件主要為溪谷坡度大於15°、溪床坡度大於15°以及集水區面積大於5公頃。並在調查公布後將48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加入扇型範圍。
  • 88 年九二一震災後,水保局重新辦理九二一重建區(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重建區土石流潛勢溪流由133條增加237條成為 370 條,全台共計722條土石流潛勢溪流,溪流編號加入“A”以作區隔,編號則自001起編,如南投A001;而90年後非重建區重新再調查者一樣加入A作為區隔,但編號則自原編號後接續,如85年時台南縣原編號至台南002,重新調查者則自台南A003起編。台北地區原編至台北060則自台北A061起編。
  • 90 至 91 年度因桃芝及納莉颱風造成地文條件改變,本局將全台分為北、南、東重新辦理調查,並於 91 年 3 月份完成全國第 2 次調查,考量地震作用及颱風所帶來之豪雨沖刷,造成台灣之地形變遷甚劇,山區堆積大量土石材料,使得土石流發生條件降低,故將原本判定條件中之集水區面積為5公頃以上較具土石流發生潛能,修訂成為3公頃以上,即認為較具有土石流發生潛能,其他條件仍維持不變,於民國91年潛勢區分北、南、東調查完成並公開全國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420條,其中最多為台北縣214條,其次為南投縣199條。
  • 92年度針對1,420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重新評估優先處理指標,並劃定影響範圍。
  • 92年度水保局委託台大團隊重新調查影響範圍,完成下列事項:
    • (一) 套疊彩色正射影像圖,並請地方政府確認潛勢範圍內是否確實有住戶。
    • (二) 重整屬性表,增列保全住戶位置。
    • (三) 建立PR20L表,加入溢流點資料。
    • (四) 製作以正射影像圖為底圖之1/5,000~1/3,000影響範圍圖。
    • (五) 加入新增土石流潛勢溪流臨時編號(例如南投N010)
  • 93 年 5 月經評估計有158條土石流潛勢溪流,發生土石流災害機會較低,且無保全住戶,等級調整為持續觀察。
  • 93 年 8 月發生72水災及艾莉颱風風災後,水保局將圖冊送至各縣市政府,並請各縣市政府建立保全住戶清冊。
  • 94 年 3 月約80%保全戶建立清冊,共約28,000餘人,迄今每年於防汛期前地方政府均定期更新保全住戶清冊,並將資料建置於系統中,目前系統建置之保全人數為32,865人。
  • 97 年度因考量近年來環境迭有變遷,潛勢溪流定位由溪流中段改以保全住戶為主,部分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跨2村里,故增列第2縣市、鄉鎮、村里欄位,且部分村里等行政區已有調整,故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圖層相關欄位資料,適時反應目前防災應變需求,調整後潛勢溪流總數維持1,420條,以台北縣215條最多。
  • 91 至 97 年間由地方政府提報建議新增為土石流潛勢溪流,經本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由專家學者現勘,並賦予臨時編號(如嘉義N001)已請地方政府先行建置保全清冊在案。97年底台南縣政府等,續提報卡玫基及辛樂克等颱風後,建議新增之土石流潛勢溪流,本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邀集專家學者辦理現勘後,建議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更新工作。
  • 1,420條土石流潛勢溪流編碼方式,包含三種不同規則,且台北市、台北縣及基隆市之編碼均設為「台北○○○」,無法直接由其編碼看出係位於那一縣市,故研訂新的土石流潛勢溪流編碼方式。
  • 為辦理98年土石流潛勢溪流更新工作,因應日後溪流新增或變動時更完善而有效率,經本局4月8日水土保持規劃治理專案小組第18次會議審查通過,自98年起土石流潛勢溪流之編碼方式,改採「簡化縣市名稱(兩字)+DF(Debris Flow)+三碼流水號」編碼規則(例如「北市DF001」)辦理。
  • 98 年度配合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辦理潛勢資料公開作業,有關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編碼及圖資更新工作,已於98年4月14日及5月5日邀集各級政府、相關單位與專家學者辦理2場次說明會,並於5月25日依前開辦法第5條審查完竣;其中新增土石流潛勢溪流83 條,更新後之98年土石流潛勢溪流條數增為1,503條,分布於19縣(市)、159鄉(鎮、市、區)、643村(里)。
  • 99 年度因應98年8月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山區地形地貌改變,土石流潛勢溪流相關資料新增及圖資更新工作,於99年3月26日邀集各級政府相關單位與專家學者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99年4月7日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召開99年第一次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決議新增49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將增為1,552條,分布於19縣(市)、159鄉(鎮、市、區)、657村(里)。
  • 100 年度針對99年地方政府所提報轄區內疑似土石流災害與本局主動調查之疑似土石流潛勢溪流,本局進行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及圖資更新工作,於99年11月9日邀集各級政府、相關單位辦理說明會,並100年3月24日函請地方政府再行檢核無異後,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0年4月26日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召開100年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決議新增26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增為1,578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62村(里)。
  • 101 年度為強化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工作,本局利用衛星影像判篩選釋疑似土石流災害之點位及依據中央地調所完成之土石流發生潛勢資料套疊住戶資料後篩選出需增列為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調查成果於於100年10月4日及100年10月19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說明會,並100年11月22日及101年2月8日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決議新增82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增為1,660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0村(里)。
  • 102 年度針對100、101年地方政府所提報轄區內疑似土石流災害與101年本局主動調查之疑似土石流潛勢溪流,本局進行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及圖資更新工作,其調查成果於101年11月7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1年12月10日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決議新增4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664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1村(里)。
  • 103 年度本局針對102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2年11月14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2年12月12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7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671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4村(里)。
  • 104 年度本局針對103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3年12月11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4年1月8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2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673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4村(里)。
  • 105 年度本局針對104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4年11月26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5年1月4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14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687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5村(里)。
  • 106 年度本局針對105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5年11月2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5年12月8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18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05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6村(里)併同106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06年2月9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061859172號函公開。
  • 107 年度本局針對106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6年10月25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6年12月6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18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19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7村(里)併同107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07年1月16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071859037號函公開。
  • 108 年度108年土石流潛勢溪流新增至1,725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89村(里),其中新增6條分別位於宜蘭縣(2條)、新北市(1條)、臺中市(1條)、屏東縣(1條)及花蓮縣(1條),併同108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08年1月16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081866624號函公開。
  • 109 年度109 年度本局針對108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8年10月31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8年12月4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1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26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90村(里)併同109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09年1月15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091866626號函公開。
  • 110 年度110年度本局針對109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09年10月29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09年12月2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1條(爰併入既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26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90村(里)併同110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10年1月7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101866609號函公開。
  • 111 年度111年度本局針對110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10年10月27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10年12月8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3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29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90村(里)併同111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11年1月20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111866649號函公開。
  • 112 年度112年度本局針對111年各級政府提報新增疑似土石流災害及已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進行調查與檢討,相關評估結果於111年10月27日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並依據「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於111年12月6日分別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召開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議決議新增2條,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共計1,731條,分布於17縣(市)159鄉(鎮市區)690村(里)。併同112年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於112年1月19日以農授水保字第1121866647號函公開。
  • 土石流潛勢溪流資料,公開於本局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另因應行政院推動政府開放資料(Open Data)政策,土石流潛勢溪流GIS圖層,將發布至內政部資訊中心之「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台(TGOS)」網站,如須申請其電子圖資請至前開網站瀏覽申請。

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工作內容

  • 土石流潛勢地點調查: 土石流潛勢溪流係指溪床坡度大於十度以上,且該點以上之集水面積大於三公頃者,則視為土石流潛在發生地點,另如溪流下游出口或溢流點處有住戶三戶以上或有重要橋梁、道路需保護者,亦需列為調查範圍,調查時應依現地各項特徵,予於評估區分為「高」、「中」、「低」、「持續觀察」等四等級。
  • 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及溢流點初步判定: 由於土石流有直進性,如針對河道轉彎處及下游淤積處等影響範圍及溢流點均需進行初步判定或模擬。
  • 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住戶調查: 針對土石流影響範圍內所有保全住戶進行調查,包含居民、公共設施等資料。